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現代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是大規模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的迫切要求,也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我國《職業教育法》規定“行業組織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國家鼓勵企業舉辦職業學校。2017年中辦國辦《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強調支持和鼓勵行業企業興辦職業教育。
據統計,截至2017年5月,全國行業企業舉辦高職院校有684所,約占高職院校總數的一半;舉辦中職學校3410所,約占中職學校總數的1/3。其中,民辦高職院校和中職學校2115所,分別占全國高職和中職學校總數的23.13%和19.42%;國有企業舉辦的分別只占到全國總數的5.98%和0.8%。
目前,由于支持行業企業辦學的財稅優惠政策缺乏實施細則,激勵不夠,行業企業舉辦職業教育面臨諸多實際困難,舉辦職業教育和培訓的功能正在被弱化。國有企業曾經是舉辦職業教育的重要力量,在國企改革中,一些職業院校被視為不良資產列為剝離對象,經費支出沒有對應的支出科目,公共財政撥款和相應的政策支持沒有渠道。同時,不少社會力量辦職業教育發展也面臨民辦教育和職業教育的雙重困境與雙重壓力,畢業生普遍存在就業、用人等歧視,社會認同度低、吸引力較差。
為了確保職業教育法和國家一系列政策及相關規劃落到實處,應明確行業企業舉辦職業教育的職責只能加強而不能削弱。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應當帶頭辦好高質量的職業院校。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恢復國有企業“學校經費”會計科目。國有企業舉辦職業教育的辦學支出可充抵其需要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中央企業可從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總額中扣除辦學支出,也可允許國有企業舉辦職業院校的投入在企業成本中列支。建議國資委等六部門按照《關于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責任分工,抓緊研究制定企業教育費附加的返還辦法等政策,激發國有企業繼續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的活力。
二、完善支持政策。建議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對非營利性院校的獎補細則。國家層面加緊制定實施舉辦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的具體辦法和企業舉辦職業教育有關財稅政策的實施細則,補齊國家政策落地的“后一公里”。公共財政要覆蓋國有企業舉辦的職業院校,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為企業舉辦職業院校提供生均經費補助。
三、將企業舉辦職業院校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和考核。改革行業企業舉辦職業教育的管理方式,賦予學校應有的辦學自主權,激發辦學活力。同時加強監管,確保學校依法辦學,依章運行,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實踐證明,行業企業舉辦好的職業教育,不僅不是企業的累贅,而且是好的優良資產;不僅不會增加企業成本、影響企業的投入產出,而且是源源不斷為企業提供高素質勞動力有效的途徑,是企業強勁發展的動力活力所在;不僅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好途徑,而且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好途徑。人才培養、促進就業和企業發展一舉三得,良性循環。所以,應該積極倡導,并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支持企業舉辦參與職業教育。形成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現代經濟體系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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