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中等職業學生如無故不到校且超兩周,學校將其按退學處理,并停發助學金,8月18日石家莊市民辦教育工作會議上,發布了《關于做好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學籍管理問題進行具體規范。
學生學籍是發放助學金和頒發畢業證書的主要依據,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及學生都要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如果學生如無故不到校且超兩周,學校將其按退學處理,并停發助學金。
同時,為保證助學金準確、及時發放、有復學、退學、休學等異動情況,市教育局要求學校要及時上報紙質和電子信息。學校轉學或轉專業手續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前辦理,畢業班學生不允許轉學和轉專業。二年級下半學期學生轉學或轉專業的,可根據學校專業特點酌情處理,或留級(比如理工類),或直接進入相應年級(比如飯店管理專業)就學。
初中起點的學生,學制以三年為主,理工類學生要求三年級以上,其他類可酌情為兩年至兩年半;高中起點的學生,學制以一年為主。理工類可酌情定為一年半至兩年。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經市教育局政策法規與社會辦學處審核后,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此外,9月14日起石市民辦中等職業學校2009年秋季新生學籍注冊開始,注冊工作到9月25日結束。相關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石市教育局政策法規與社會辦學處進行紙質報表和電子系統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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