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雙重性質:既是一種國家考試制度,又是一種新的教育形式。
作為國家考試制度,它由國家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準,面向全體自學考生實施嚴格的國家考試。其考試結果是國家承認的,所取得的畢業證書,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作為一種新的教育形式,是由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三者緊密結合而組成。國家考試是這種教育形式的核心,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則是教育形式的具體體現。通過國家考試,個人自學、社會助學的成果,得到檢驗和認定,并得到社會的承認。 高教自學考試具有雙重任務:培育和選拔人才。
考試時間:
都是在周六周日。
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天津市實行的一年四次,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試,分別在這四個月份的某一個周的周六、周日,安排考試,一天兩場;另一類是以吉林省為例實行的一年兩次,每年4月、10月2次考試,分別在這兩個月份的某一個周的六、周日安排考試。
自考大考和小考:自考一年有兩個大考,分別是4月和10月,兩個小考,1月和7月,大考各個縣級以上都會有,小考則多數只有市一級才有,大考考的比較全,小考只會考些公共科,可以跨區報名考試.
比如:北京,每年4月和10月的后兩個周末;山西,每年4月和10月的后一個周末;山東,1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4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7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10月第四周的周六、周日。重慶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試,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考試。
2010年1月自考時間為9日、10日,4月自考時間為10日、11日、17日、18日,7月自考試間為2日、3日、4日,10月自考時間為23日、24日、30日、31日。
考試地點
筆試:一般在報名的自考辦所在轄區
實驗、上機類:由主考院校與自考辦協商,一般在所報專業主考院校內的相關專業的系(學院)的實驗室、機房。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⑤如果是外語專業本科(如:英語、日語專業)考生,必須使用所學專業的外語撰寫畢業論文。
中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申請辦理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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