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之前,省城廉租住房保障申請都是每年一次,為了方便低收入家庭的申請,今年5月份開始,省城將實行動態管理,按月申請發放。
■去年取得保障證的3月10日前須申請復核
“凡是2008年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證》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都要申請年度復核。”石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保障處處長牛景林說,年度復核申請于2月25日開始,到3月10日結束,過期不申請復核的將按照自動退出保障處理。
牛景林說,年度復核是省城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事實上,申請復核過程也非常簡單。”為了方便市民,今年他們對相關復核程序進行了簡化,“申請人攜帶保障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復核申請表即可。“此外,收入、住房、家庭人口等有變化的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申請人一定要按照實際情況如實填寫,之后,申請人的資料將在居委會公示7天,虛報情況的將取消保障資格。
■新增保障者3月下旬起集中申請
對去年受保障者進行復核之后,市住房局還將立即開展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請受理工作。
“本年度的申請工作擬定于3月20日-4月10日集中申請受理。”牛景林處長說,這些申請者一旦通過審核,受保時間將從1月份開始計算,也就是說,廉租房補貼資金從1月份開始計算。據介紹,今年申請者的條件和補貼金額,暫時仍按去年的標準執行。據了解,2008年市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界定標準主要有三個:具有石家莊市區常住戶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即人均年收入10564元以下、月收入880元以下;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總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下。有申請者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申請即可。
■5月起將按月申請發放
去年之前,省城廉租住房保障申請都是每年一次,為了方便低收入家庭的申請,今年5月份開始,省城將實行動態管理,按月申請發放。
牛景林說,為方便市民,今年將按照“隨時申請、隨時受理、及時審核、按時發放”的辦法,從5月份開始,每月的10日前為申請受理時間,審批通過,從受理申請當月開始實施保障。
據介紹,凡具有省會市區常住人口并符合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可由戶主或推舉一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向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提出書名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即可:填寫《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審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證、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一張);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家庭住房證明(夫妻雙方需分別開具,如無單位,可到居委會開具);孤寡、年老、殘疾和大病證明(實物配租時可優先考慮);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張;其他應提交的有關證明。
來源: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