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要建設多元的辦學格局,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大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同時支持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職業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這為民辦職業教育打開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隨著我國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加快,各行各業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越來越緊迫,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凸顯。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職業教育還存在體系建設不夠完善、制度標準不夠健全等問題。
事實上,我國一直在推進職業教育的建設,近些年更是出臺了各項政策鼓勵職業教育的發展。早在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門就組織編制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201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規劃要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2018年2月,教育部等六部門又聯合制定《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提出要鼓勵校企合作,希望通過吸收更多的社會力量,以職業教育發展推動產業的發展。此次《方案》提出了進一步辦好新時代職業教育的具體措施。其中就包括建設多元辦學格局,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大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與國際先進標準接軌,做優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職業教育辦學體制逐漸從政府主辦向多元辦學邁進,職業教育獲得了長足發展。但應該看到,目前,我國職業教育還存在集團化辦學數量不夠,社會力量辦學支持力度不足等問題。對此,《方案》提出,推動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方案》指出,2020年要初步建成300個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聯盟),帶動中小企業參與。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培訓,鼓勵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職業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建立公開透明規范的民辦職業教育準入、審批制度,探索民辦職業教育負面清單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機制。
為推動校企全面加強深度合作,《方案》提出,在開展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基礎上,建立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制度,對進入目錄的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組合式激勵,并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政策。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投資額一定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可以預見,《方案》鼓勵校企合作辦學、集團化辦學,將進一步為民辦職業教育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更好地滿足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對人才的需求。此外,《方案》提出的構建職業教育國家標準、加強職業教育辦學質量督導評價等具體措施,將有助于對民辦職業教育的辦學行為進行規范,促進民辦職業教育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記者:夏金彪
|